市立二院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公示
一、 工作职能
1、 为社会提供精神分裂症、抑郁症、躁狂症、癔症、躯体疾病伴发精神障碍,脑器质性精神障碍,人格障碍的诊疗和护理,普及精神卫生知识,加大精神卫生宣传力度。
2、 为社会提供戒洒、戒毒治疗、开展心理咨询、心理保健、心理评估和治疗,对儿童障碍性心理行为进行矫治。
3、 对社会肌张力障碍,脑血管疾病、癫痫、疼痛人群进行治疗和护理。
4、 为社会各种老年性疾病治疗与康复、养老、托老、临终关怀,提供“无陪人式”全托24小时服务。
5、 为辖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、预防、保健、康复、计划生育、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、多发病的诊疗。
二、 服务承诺
1、 加强医德修养,以病人为中心,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观念。
2、 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,尊重患者的知情权、选择权和隐私权,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,增强责任意识,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。
3、 文明行医、服务用语规范,服务态度好,无“生、冷、硬、顶、推、拖”现象,防止医疗纠纷发生。
4、 廉洁行医,不收受“红包”、礼品。不收受药品,医用设备、医用耗材等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给予的回扣、财物及其他不正当利益。不开具假证明、不隐匿、伪造、销毁医疗文书及相关资料。不私自外出会诊、行医。
5、 因病施治,合理检查、合理用药,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、不多收、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,实行“住院费用清单制度”。
6、 积极完成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,参与社会公益性扶贫义诊,助残、支农、援外等活动。
三、 便民措施
1、 开展预约诊疗服。对预约挂号的病人在就诊检查用药及住院等流程优先提供服务。
2、 设立门诊导医台,为病人提供就医指导和予检分诊服务。
3、 公开医生简介,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,方便患者医生和明白看病。
4、 坚持检查,检验限时报告制度,缩短病人等候时间。
5、 加强食堂管理,增加花色品种,改善住院患者生活。
6、 加强医患沟通,实行出院病人回访制度,听取患者的意见和建议。